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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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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2025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编制教师4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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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xetdz.xz.gov.cn)、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xzkfq.cn)同步发布。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5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备良好的品行;

4.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4月18日至2007年4月22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 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岗位表》中招聘对象是“2025年毕业生”的,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②《岗位表》中“专业要求”条件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③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7.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8.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9.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年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10月2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⑤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xzkfq.cn),点击“2025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入口”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1.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21:00

2. 资格初审:2025年4月18日9:00至4月23日17:00

3. 陈述和申辩:2025年4月18日9:00至4月24日17:00

4. 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4月18日9:00至4月25日17:00

5. 缴费确认:2025年4月18日9:00至4月25日21:00

(二)网上确认

1. 招聘主管部门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2. 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在线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联系招聘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 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天内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2. 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 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5年4月26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4.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