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留近6个月准备期,新旧两版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这样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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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下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全面介绍解读新版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新版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如何做好新旧标准的过渡?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主任胡雪晶介绍,新版《标准》确实变化比较大,为做好有序衔接,新版《标准》实施预留了近6个月的准备期。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合理确定实施时间。新版《标准》从2月5日批准发布到8月1日实施,为此预留了近6个月的过渡期,主要是为设计、施工图审查等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熟悉新版《标准》,相关节能产品研发、技术升级、设备更新提供充足的时间,确保新版《标准》更好地落地实施。
二是明确过渡期实施要求。按照住建部要求,过渡期内,鼓励有条件的工程项目按照新版《标准》执行。自8月1日起,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新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含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重新报审)的,执行新版《标准》;8月1日前,已经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项目,可继续执行2019版标准;8月1日前,已经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但尚未完成审查的项目,鼓励按照新版《标准》调整设计文件后重新报审。
三是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将新版《标准》列入2025年度重点标准宣贯计划,将采取一图读懂、宣讲进一线等方式,对新版《标准》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宣贯培训。同时,鼓励编制单位、使用单位、行业协会等广泛组织宣传推广,不断提升社会知晓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等方式,对新版《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形成闭环管理。
记者:薛冬 编辑:俞丹 摄影:薛冬 校对:汤琪